一、房屋繼承無異議訴訟書應該怎麼寫
民事起訴狀
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生,漢族,住某地某號。身份證號:某某某。
被告某某(如上概況)。
被告某某(如上概況)。
請求事項:判決確認原、被告父親的遺產位於某地的房屋一套由原告繼承,責令被告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事實和理由:
原告母親於某年某月某日已故,父親某某亦於某年某月某日病故。父母生前於某地有住房一套,死亡前曾多次留下口頭遺囑,明確表示該房由原告繼承,被告也並無不同意見,現原告擬繼承該房屋,並辦理過戶手續時,被告要求共同繼承房屋,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查明事實,判決支援原告訴請。
具狀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提出民事(經濟)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
2、有明確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繼承稅費怎麼計算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 2萬元的公證費用 500元合同印花稅 100元的登記費 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
房屋在繼承時,應按照我國的繼承法律規定,向當地的房屋登記大廳遞交案件的材料。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對遞交的案件材料進行稽核,符合法律規定的應該過戶給合法的繼承人員名下。過戶的房屋歸繼承人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