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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訴訟保全48小時超時怎麼辦

欄目: 行政訴訟 / 釋出於: / 人氣:1.13W

一、訴訟保全48小時超時怎麼辦

關於訴訟保全48小時超時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諮詢,按照法律規定,訴訟保全時間應該是法院收到財產保全申請起算48小時。實際操作中一般是按照繳納保證金以後起算。訴前財產保全的,法院需要從接受申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並立即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如何申請訴訟保全

(一)、申請訴訟保全首先應具備相應的條件:

1、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2、申請人申請訴訟保全,應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駁回申請。

(二)、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A、申請人為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及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B、申請人為單位的,寫明名稱、註冊地、辦公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C、寫明事實和理由及請求目的。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公民個人申請的,應提交身份證和影印件,無身份證的,應提交戶口簿身份證明,或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

法人申請的,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其他組織申請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3、擔保書(即相當於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

4、擔保人的身份證明。

5、擔保財產的證明依據。

6、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7、應提供可保全財產、財產所在地等情況。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申請人有財產保全的需要的話,那麼是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請財產保全一般法院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48小時以內,需要作出決定並且立即執行。但實踐中計算的時間是從收到保證金之時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