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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滿能否構成累犯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65W

緩刑考驗期滿不能構成累犯。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而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而不是執行完畢,其不符合累犯的構成要件,所以緩刑考驗期滿犯罪是不會構成累犯的。

緩刑考驗期滿能否構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