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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人保還用交錢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88W

取保候審人保不用交錢。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也就是說取保候審的保證有提供保證人和繳納保證金兩種方式,二者選其一,提供人保的就不需要再交納保證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人保還用交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