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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麼罪名定罪 | 冒充警察詐騙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69K

冒充警察詐騙將構成招搖撞騙罪。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構成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9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冒充警察詐騙 用什麼罪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