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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主體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94W

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2週歲末滿14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情節惡劣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本罪,予以立案。

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主體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輕傷是必須由公安機關依據傷情鑑定而得出的,並非依據常人主觀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