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屬於屬地管轄,即在哪裡發的案,就要在哪裡被判刑。如果在異地自首,異地的公安機關會通過案發地公安機關,然後將你朋友押解回案發地,由案發地法院最終判決。服刑由省監獄管理部門決定去哪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