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送養小孩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一般是不犯法的。我國《民法典》規定,有特殊困難無力扶養小孩的親生父母可以送養,但需要親生父母雙方共同同意送養,親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才可以單方送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