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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最少幾個月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73W

根據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
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
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的罪犯,應當參加勞動,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強迫接受勞動改造。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為三種:
1.長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最少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