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失蹤如何報警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94W

應向公安機關報警。人失蹤了報案,報警人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說明報警時所使用的電話號碼,便於報警臺與報警人聯絡。需要報警臺為報警人保密的,報警臺會採取保密措施,切實做好保護報警人安全的工作。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失蹤如何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