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不屬於暴力犯罪,非法拘禁是指非法限制他人自由24小時以上其毆打,恐嚇,威脅等方式。敲詐勒索屬於暴力犯罪,因為敲詐勒索中,威脅、要挾、的內容包括暴力傷害、毀壞被害人的人格或名譽、揭發被害人的隱私、毀壞被害人的重要財物、栽贓陷害等,不必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只要能夠引起被害人心理恐懼即可,威脅內容是將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