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就是刑罰。法律依據:《刑法》第32條,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第33條,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第34條,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