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判處死刑後多長時間執行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8W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後,下級人民法院接到上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命令,一般在在一週也就是七天之內執行。如果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犯在兩年內沒有故意犯罪的,兩年後減為無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故意犯罪情況的,經查證屬實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此時進入上述的一週期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並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判處死刑後多長時間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