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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老闆的貨款抵工資可以嗎

欄目: 職務侵佔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53W

不可以,員工無權私自扣貨款來抵扣工資。員工私自扣貨款抵扣工資,是利用職務之便,把公司的財產據為己有,從而強迫公司清償工資的行為。如果員工不及時知會公司,則構成職務侵佔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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