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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格式內容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49W

一、認罪認罰格式內容是什麼?

認罪認罰格式內容是什麼?

認罪認罰書

我叫XXX(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址等。我因涉嫌尋釁滋事XXX年月日被取保。

年月日我……(事情經過)。現我深刻地認識到我的行為(如何如何不對,對別人、社會、自己、家庭帶來XX危害。

我已深刻地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我保證……

希望司法機關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二、認罪

認罪是罪犯承認犯罪事實,並對其違法性、社會危害性和應受懲罰性產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認識。從認識的內容和程度來看,包括兩個層次、三個繼起遞進的環節。兩個層次是承認犯罪事實是認罪的低階層次,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社會危害性和受懲罰的該當性是認罪的高階層次;三個環節即認罪、服判、守法。承認犯罪事實,指罪犯對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無保留地如實供述。

一般來說,罪犯只要把主要犯罪事實和犯罪的主要情節交待清楚,即可認為系承認犯罪事實;認識到犯罪行為的違法性、社會危害性和受懲罰的該當性,是指罪犯對其犯罪行為產生與刑事判決基本一致從而合乎行刑目的要求的認識,即認識到並承識其行為的違法性、社會危害性及其受懲罰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只有認罪,才可能服判,服判是認罪的必然認識結果;只有認罪服判,才可能進而領悟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的神聖性和法律的嚴肅性,形成遵守法律的必要性的認識和其實踐,遵守法律遂又是認罪服判的必然認識結果。三個環節在時間上繼起,在認識水平上遞進,最終通向刑罰感受能力。

三、當庭自願認罪量刑情節構成要件:

1、認罪須在當庭;

2、認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

3、認罪的內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

B、不要求承認指控的罪名。

4、當庭認罪,但沒有適用普通程式簡化審或者簡易程式的,仍可以認定當庭自願認罪量刑情節。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認罪認罰的情況是非常常見的,在犯罪分子伏法後,應當積極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爭取寬大處理,對於上述情況是可以出具認罪認罰書來減輕法律的懲罰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判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