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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他人10年前販毒有用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9.11K

一般沒有用。定罪,首先要看有無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如果只有一項證人證言,無其他證據相印證,就不能確定存在犯罪行為,也就不以立案;其次要看是否超過追訴時效。10年可能已經超過時效了。

舉報他人10年前販毒有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