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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還需要執行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13W

一、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還需要執行嗎?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還需要執行嗎?

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1、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2、數罪併罰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3、這是數罪併罰最高執行刑期的規定,如數罪都被判處管制,總和管制達到五年,但最高執行刑期不超過三年,也就是說最高執行三年管制。

4、另外數罪中被判處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應當執行,並且有幾個執行幾個,刑法規定“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二、刑法中數罪併罰的計算方法:

1.多刑中有兩個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應當執行的刑期,按刑法規定最高不能超過年限。

2.有期徒刑總和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還是要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3.法院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除外,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的刑期。

4.數刑中只要有一個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就應當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此為吸收原則。

如果數罪中判處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此為併科原則。

5、按照刑法的規定,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刑法中數罪併罰的計算方法,多刑中有兩個以上有期徒刑、按刑法規定最高不能超過年限,有期徒刑總和不滿三十五年的,刑期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刑期總和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刑期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還是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