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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刑事案件?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88W
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刑事案件?

一、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刑事案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1000以上的,就會構成盜竊罪,是可以立案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的。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二、涉嫌盜竊罪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盜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物件,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物件。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物件。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裡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二)、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刑事案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要達到一千元就可以認定為犯罪,如果未達到此數額的就可以按治安的條款來進行處罰;盜竊罪是屬於數額犯,一般侵犯的金額越多所存在的刑期就會越重,其目的就是為了讓違法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起該有的責任。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線上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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