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能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嗎?
1、單位一般是不可以作為詐騙罪的犯罪主體,但要是屬於特殊的詐騙罪,即合同詐騙罪來講的話,則情況就不同了,此時允許單位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主體。
2、單位合同詐騙罪是指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了單位的利益,經單位決策機關或決策人同意,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單位作為合同詐騙的主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合同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的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如用於發放工資、獎金、集體福利或進行其他經濟活動,或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物件是公私財物。
二、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四、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三、合同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怎麼認定
1.自然人實施合同詐騙罪的情形
(1)假冒法人或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以法人或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法人或單位事後不追認的,屬個人詐騙行為;
(2)以法人或單位名義實施的非職務行為,非授權性行為,法人或單位事後不追認的,屬於個人詐騙行為;
(3)盜用、冒用、偽造法人、單位公文、證件、印章,或以終止後的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屬個人詐騙。
2.單位實施合同詐騙罪的情形
(1)法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且非法所得歸法人或單位的,屬於單位詐騙;
(2)法人或單位組織內的自然人在職務範圍內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且非法所得歸法人或單位的,屬於單位詐騙;
(3)自然人經法人或單位授權,在授權範圍內以法人或單位的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或者無權代理的自然人以法人或者單位的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後經法人或單位追認的,且犯罪所得歸法人或單位所有的,屬法人或單位詐騙。
3.承包人以單位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情形
(1)對於定額上繳承包費,承包人利用合同詐騙的,應作個人詐騙處理;
(2)對於責任制承包,承包人只根據企業效益提成,按比例拿取獎金的,承包人利用合同詐騙,應作單位詐騙處理;
(3)單位只是掛名,並未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或者犯罪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歸承包經營者個人的,應作個人詐騙處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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