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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 什麼是刑事拘留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07W

什麼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在對很多涉嫌刑事犯罪的人都會採取一種叫做刑事拘留的措施,對於普通人而言,根本不清楚什麼是刑事拘留,也就不知道刑事拘留會有怎樣的程式以及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接下來,小編就來告訴大傢什麼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二、刑事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稽核,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

2、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

3、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

4、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5、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一般由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採取相應的措施。其物件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以說刑事拘留並不是可以針對任何犯罪份子的措施,這點還請大家多注意。更多關於刑事拘留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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