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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事案件必須請律師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55W
我國刑事案件必須請律師嗎?

一、我國刑事案件必須請律師嗎?

刑事案件不一定要有辯護人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不一定要有辯護人的,要不要委託辯護人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行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被告人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可以嗎?

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託辯護人辯護。

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訊,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辯護人的範圍包括哪些?

1.律師。律師是指依照法定程式取得律師資格,並且經過登記註冊,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雖然取得律師資格但未登記註冊的,仍不得以律師身份接受委託擔任辯護人。

另外,律師法規定:國家機關的現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期間,不得執業。

現役軍人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請軍隊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師作為辯護人。

外國人、無國籍的犯罪嫌疑人委託律師辯護的,只能委託中國律師作為辯護人。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鑑於我國當前的律師隊伍尚不能完全滿足實際需要,為了有效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工會、婦聯、共青團、學聯等群眾性團體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可以推薦公民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作他的辯護人。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實際上擴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的選擇範圍,因為除了監護人不再限定近親屬,而是親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擔任辯護人。這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及時委託到辯護人,解決請律師難的問題和及時有效地維護其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

律師、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委託為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身份證明和辯護委託書。

對於刑事案件必須辯護人嗎的問題,由上文可知不一定必須有辯護人,但是根據國家規定成年人、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殘疾人必須有辯護人進行辯護,自己不請辯護人的有法院指派辯護人,這個時候的辯護人就是律師,律師是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或減刑辯護的。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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