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量刑是怎樣的?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涉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在監視居住期間提請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被監視居住人違反監視居住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請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實施新的犯罪行為的;
(二)實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干擾證人作證、串供行為,足以影響偵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三)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四)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的;
(五)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情節嚴重的,或者兩次以上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的;
(六)未經批准,擅自會見他人或者通訊,情節嚴重的,或者兩次以上未經批准,擅自會見他人或者通訊的;
(七)經傳訊無正當理由不到案,情節嚴重的,或者經兩次以上傳訊不到案的。
三、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的定罪證據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的這種行為嚴重的擾亂了社會秩序,所以即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也要承擔刑事責任。不過,我國法律制度中對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規定了好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投放虛假危險物質造成的後果會影響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