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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執行有哪些情況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68W

1、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後3日內報請高階人民法院複核。高階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法作出裁定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死刑立即執行有哪些情況

2、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高階人民法院裁定維持死刑判決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經第二審程式不同意判處死刑而改判為死緩的,則同時為核准程式,並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無需再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後3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階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Tags:執行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