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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敲詐勒索罪要求必須得到錢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9.64K
認定敲詐勒索罪要求必須得到錢嗎?

一、認定敲詐勒索罪要求必須得到錢嗎?

並不是,敲詐勒索不是必須得到錢才構成犯罪的,只要進行了敲詐勒索,不管得到錢財與否都構成犯罪,只要有直接證據,比如錄音,錄影或勒索信都可以作為罪證。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敲詐勒索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向公私財物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強索財物的行為。

犯罪未遂同樣是犯罪,依然需要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但可以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但因種種原因沒有拿到錢,仍然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或者是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在處罰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敲詐勒索罪未遂量刑標準是什麼?

敲詐勒索罪未遂的按照既遂犯處理,量刑標準與既遂犯相同。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物件是公私財物。敲詐勒索罪的物件是複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財產。從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入手,敲詐勒索的客體只能是財產所有權,因而其犯罪物件只包括公私財物,而不包括人。

認定敲詐勒索罪,不要求必須得到錢,敲詐勒索罪的未遂犯要參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存在敲詐勒索的行為,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節嚴重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節特別嚴重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