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到法院起訴侵佔罪怎麼才能立案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19W
到法院起訴侵佔罪怎麼才能立案

一、到法院起訴侵佔罪怎麼才能立案?

到法院起訴侵佔罪,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有適格的自訴人

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範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自訴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式由於自訴人的起訴而引起,對於自訴案件,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沒有公安機關的偵查和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自訴人起訴時應明確提出控訴的物件,如果不能提出明確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起訴請求,包括指明控訴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種刑事責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

(四)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侵佔罪向法院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刑事自訴狀,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的證據材料影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證影印件,被告身份證影印件。

3、如原告為企業時,則提交:

(1)當年年審過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3)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4)授權委託書原件;

(5)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4、原告有委託代理人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應有具體委託授權事項。公民委託的必須由本人簽名,委託公民代理的須由法院認可;企業委託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蓋章;委託人涉外、港澳臺,其委託書應由相關部門予以公證

5、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的聯絡地址及電話)、證據目錄一式三份(列清單,寫明原件或影印件)。

綜上所述,自訴案件同時滿足以上要求的法院才會立案,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時,要注意準備好刑事自訴狀以及對方構成刑事犯罪的證據材料,在自訴案件中,被害人構成刑事犯罪的證據需要原告自行收集,證據不夠充分,無法判定被告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