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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歸還利息的比例是多少?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3.22W

一、挪用資金罪歸還利息的比例是多少

挪用資金罪歸還利息的比例是多少?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挪用資金罪需要計算利息。對於挪用的資金的利息也需要予以追繳。只要是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都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追繳後的財物和罰金,除被害人的合法財產外,應當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挪用資金罪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物件則是本單位的資金。所謂本單位的資金,是指由單位所有或實際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的財產。

(二)、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具體地說,它包含以下二種行為:

1、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徵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或非法活動的就構成犯罪。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所謂“非法活動”。

(三)、主體要件。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廠]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工。上述的董事、監事和職工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三是上述企業以外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職工,包括集體性質的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另外在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其他職工以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

挪用單位公款數額較大,並且超期未歸還的,可構成挪用資金罪,涉案人員應歸還所有挪用的資金以及利息,挪用利息的比例按照總金額的6%收取,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根據挪用的數額和犯罪情節而定,辦案機關按照案件的涉案金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