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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國家資金罪數額不同處罰不同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04W

一、套取國家資金罪數額不同處罰不同嗎?

套取國家資金罪數額不同處罰不同嗎?

套取國家資金罪數額不同處罰也是不同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套取國家資金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所謂國有資產,包括依法經由上述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例如稅務機關掌握著的納稅人依法上交國家的稅款等等。凡國家資金,不得用作企業職工集體福利基金或用作職工獎勵獎金等。否則,即屬違背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不法行為,其中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者,更進一步地侵犯了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數額較大者,即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須有明知是國有資產而故意違反國家規定,將其集體私分給個人的確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誤將國有資產當作企業資金加以集體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節嚴重者,可按有關瀆職犯罪處理。

對於他人或者其他單位出現套用資金的行為的,根據套取資金的具體情況,可以分別向該主管部門或者當地或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或檢察機關舉報,注意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提供證據線索。也可以到所在地財政部門、監察部門、紀委進行實名投訴,或者郵寄舉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