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何減輕處罰?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3.01W

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何減輕處罰?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何減輕處罰?

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可以減輕處罰,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法院的判決是賦予國家強制力的,應該主動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個後果:

1、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很多,可以對自己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自己的財產,凍結自己的銀行賬戶,還可以查封自己的住宅。

2、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可以處於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並且可以重複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判決裁定生效後多久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生效後,被執行有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不執行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犯人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現,能減輕處罰,人民法院下達判決書之後,一方當事人需要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時間執行,否則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出現一方拒絕履行或者沒有按照法院規定執行的情況,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