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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由什麼構成?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8.85K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由什麼構成?

一、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由什麼構成?

客觀上表現為積極參加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犯罪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的公民、主觀表現為故意犯罪、客體侵犯社會的治安秩序等,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即構成犯罪。同時本罪屬選擇性罪名,只要實施組織、領導、積極參加的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本罪。

二、構成黑社會犯罪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一般應具備以下特徵:

(一)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

(二)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三)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為其提供非法保護;

(四)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三、哪些行為視為是黑社會犯罪的嚴重情節?

(一)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跨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包庇、縱容境外黑社會組織在境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多次實施包庇、縱容行為的;

(四)致使某一區域或者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遭受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別嚴重破壞的;

(五)致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逃匿,或者致使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查禁工作嚴重受阻的;

(六)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黑社會性質的犯罪是一種行為犯罪,不管是否造成了一定的後果或者影響的,只要是出現了實施暴力或者黑社會性質的行為的那麼都是將會認定為是犯罪的行為,因此都是會被處以刑事處罰的,並且對於造成的損失需要支付相應金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