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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欄目: 貪汙受賄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38W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和職能活動及聲譽。該罪的犯罪物件是財物。該財物一般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財物,而非當事人的財物。同時,也包括一些具有財產性質的利益,如國內外旅遊等。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主體要件。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是單位,所謂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單位受賄罪不同,並不僅僅侷限於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還包括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有限公司、外資公司、私營公司等等。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行賄罪】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單位行賄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