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欄目: 貪汙受賄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3.02W

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檢察機關在偵辦國家公職人員受賄案件的過程當中,其實遇到的困難是非常多的。因為現如今行賄受賄的有些表現方式是非常隱晦的,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檢察機關也不能夠對有可能涉嫌受賄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有些時候受賄甚至是以禮金的形式來表現的。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就是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一、禮金與受賄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受賄行為包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賄賂。受賄行為還包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這裡的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承諾、實施、實現為他人所謀利益三種情況。比如,下級找到分管幹部工作的黨委副書記,表示請其在職務問題上多關照並送給財物,該副書記答應並收受財物的,不需實際實施即可構成受賄犯罪

與此相較,收受禮金行為則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情節。也就是說,收錢者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承諾、實施和實現為送錢人辦理任何事項,送錢人在送給禮金時,也沒有提出或暗示任何具體請託事項。例如,春節期間下屬看望縣委副書記,並送給其2萬元。該副書記從未為下屬辦事,下屬送錢時也沒有具體請託事項,對此應認定為收受禮金錯誤。需要注意的是,在年節假日期間多次收受財物,最後利用職務便利為對方謀利的,則所有錢款計算為受賄。

二、對收取禮金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當前對收受禮金的處罰,主要是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收受禮金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三、受賄罪的行為方式有哪兩種?

1、索賄。即行為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

2、收受賄賂。即行為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當利益,也可以是正當利益。主動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比被動受賄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就構成受賄,而不要求行為人有為他人謀取利益這個條件。

受賄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向他人收取賄賂,收受禮金的這種行為並沒有說是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而且禮金的範圍只要合理,也並不犯法。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違規收受禮金,也要接受處罰。

Tags:禮金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