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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出罪怎麼判刑?

欄目: 經濟犯罪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1.67W

一、銷售假藥出罪怎麼判刑?

銷售假藥出罪怎麼判刑?

生產、銷售假藥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但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規定,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產、銷售犯罪構成要件

(一)犯罪客體: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藥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

(二)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三)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四)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犯了生產與銷售假藥罪,那麼證明他主觀方面一定是存在著故意的,也就是他知道這個藥是假藥,他還要生產或者是還要進行銷售,而且是危害到他人的身體健康。生產,銷售假藥罪,它既可以是自然人犯罪,同時也可以是單位犯罪,並且它是有一個獲取利益的過程在裡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