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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立案單

欄目: 網路安全 / 釋出於: / 人氣:2.8W
網路詐騙立案單

網路詐騙通常指為達到某種目的在網路上以各種形式向他人騙取財物的詐騙手段。犯罪的主要行為、環節發生在網際網路上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路詐騙手法多樣,且不斷更新換代,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十年是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10年,也是網路阼騙手法不斷翻新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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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立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網路詐騙立案單”的解答如下:

網路詐騙只是運用網路手段進行的詐騙做法,形式分別,本質都相同,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違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掩瞞真相的方法,欺騙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做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限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隸屬“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隸屬“數額巨大”。但是它同時限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職責,參照本條第四款限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52條的具體數額準則,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所以,你能夠結合你的省份的具體限定來看可否到達詐騙罪的程度,通常到達了都是要立案的。報案的愛人能夠是公安機關、網路監管機關或者進行購物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