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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關於取暖費報銷新規定有哪些?

欄目: 取暖費 / 釋出於: / 人氣:6.61K

取暖費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的,並且有的地方具體標準也不一樣。

2021年關於取暖費報銷新規定有哪些?

退休職工有取暖費的話應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具體的金額要看各地的政策。如:按照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依據中科院、陝西省的相關規定,決定按照新標準對中心在冊正式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取暖費,新標準為在採暖季(每年四個月)按150元/人·月計發。

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的一項福利,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

冬季取暖補貼,是我國上世紀50年代就實行的辦法,當時指的是國家政府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在冬季發放的一項費用,別的人是沒有的,並且這個取暖補貼,是由單位承擔的;即有取暖裝置的,給予免交取暖費,沒有取暖裝置的,發給補貼,列入成本,由各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造冊。

當時,取暖補貼可以說就是國家機關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對於私營、民辦企業是否給予職工發放取暖補貼,我國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這些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自己決定是否給予職工發放該項福利。

終上所述,度關於取暖費報銷新規定無論夫妻雙方是否擁有工作單位都是比較容易簡便的,夫妻雙方只需出示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等即可,這個大大的改善了職工人員冬季取暖費用過多的問題,為職工們的冬季生活提高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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