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費是根據案件情況收取的費用,不同的案件費用也是不同的,法院受理案件收取相關費用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也是有相關政策支援的,關於起訴費用多少錢是有相關標準可以參考的,小編就根據不同的標準將起訴費用做了整理,供大家進行參考。
一、案件涉及財產的,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6、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不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案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三、當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1)申請執行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2)申請保全措施;
3)申請支付令;
4)申請公示催告;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6)申請破產;
7)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8)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綜上所述,人們對於起訴費用多少錢已經根據不同的標準有了瞭解,這對人們起訴有著一定的指導作用,讓人們瞭解了自己起訴的成本,能夠更好選擇解決爭端的方式,關於案件的訴訟費用本站可以做整體的計算和起訴成本的評估,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萊蕪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