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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有效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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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受性侵未成年人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訴訟時期的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這是法律對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特別訴訟時效期間計算的原則性規定。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對其保護的期限自當事人實際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開始計算;如果當事人雖然實際上並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但在通常情況下一般人都可以發現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只是由於當事人自己的疏忽而沒有發現,即當事人應當知道而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則從當事人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開始計算。

在下列情況下,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方法是:

(1)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期限到來時開始計算 ;

(2)有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時開始計算 ;

(3)無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從權利人可以行使權利之時開始計算 ;

(4)因違約行為而發生的強制實際履行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和違約金請求權,從違約行為成立之時開始計算 ;

(5)因侵權行為發生的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為及加害人之時開始計算 ;

(6)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計算 ;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傷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計算。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無論權利人是否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均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當發生民事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訴訟方式來進行解決問題,但是在提起訴訟的時候需要注意訴訟時效,是否已經過期,如果沒有過期的話,可以正常提起訴訟,但是如果過期了需要注意對方,如果進行訴訟時效的抗辯,那麼很可能會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