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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下達要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3.1W
判決書下達要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一、判決書下達要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1、判決書下達要後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3)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二、調解成功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調解書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調解之後沒有按照調解書進行執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調解書,但是申請的時間不是沒有限制的,申請的期限是兩年。

2、調解協議系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並在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方當事人未按調解協議履行,對方當事人根據之前達成的調解協議請求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可以作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一方當事人拒收並不影響其法律效力。

三、憑結算單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1、憑結算單不一定能申請強制執行

(1)工程結算單可以當欠款起訴,拖欠工程款,屬於普通民事糾紛,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勝訴後,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政府部門可以調解工程款的支付問題,但對拖欠工程款的問題沒有裁判權,強制權。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設該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處理。

2、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被執行人拒絕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是申請強制執行的步驟:

(1)在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被執行人拒絕履行後,申請人依據生效的判決書、裁決書或者調解書向判決法院或者裁決仲裁機構提交申請;

(2)法院受理後,因強制執行侵犯到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利害關係人的法律權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3)在申請執行書審查通過後,法院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在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的確定義務,拒不履行的,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由執行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依據,要求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對於糾紛案件已經被法院審理,且法院已經下發判決書的情形,如果對方當事人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屆滿之後,依舊並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那麼就可以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對判決書下達要多久申請強制執行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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