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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保險什麼時候可以領?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1.75W
我國養老保險什麼時候可以領?

一、我國養老保險什麼時候可以領?

累計繳納保險滿十五年且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養老保險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已經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時候能拿。職工可以按月領取有養老保險金。但是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則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再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二、養老金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

2、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三、按退休金籌措方式進行分類的內容是什麼?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1、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2、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養老保險的繳納規定以及何時可以領取養老金的相關內容都進行了非常明確的規定。養老金的發放對於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並且我國也在逐年的完善養老金的發放和計算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