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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到什麼程度會被拘留?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4.83K
打架到什麼程度會被拘留?

一、打架到什麼程度會被拘留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情節嚴重或未達成調解、調解後不履行調解協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進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主體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18週歲不能成為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只能構成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一個量刑情節。

(二)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四)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打架會讓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只要造成他人輕微傷或者是態度不好,那麼就可以對違法者行政拘留,對於拘留的時間一般在一天以上十五天以下,但如果造成對方輕傷的,那麼還會按故意傷害罪來進行判決,所以,不同的違法情形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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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打架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