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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於2021年民事案件有何影響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1.18W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民法總則於2021年民事案件有何影響

《民法典》總則於民事案件有何影響

1、訴訟時效

(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由二年延長為三年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條將普通訴訟時效的期間由二年延長為三年。但是《民法典》對其進行了重大修改,從二年延長至三年。

(2)刪除了短期訴訟時效的規定

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方面,《民法典》總則沒有規定短期訴訟時效。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法碩考試之前的真題中比較容易考查上述這四種情況的訴訟時效,考查大家對於短期訴訟時效的瞭解。但是《民法典》總則沒有短期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說對於發生在2017年10月1日之後的上述四種情況,也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3)增加的新規定

a.《民法典》總則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b.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這兩條是新增加的規定,大家要記住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還有一些規定是將司法解釋上升為法律的,或者對原來的規定進行完善、明確的,對現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沒有原則性的改變。比如《民法典》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該條規定對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況進行了明確和完善。這些規定對法碩考試沒有根本影響。

2、民事行為能力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最低年齡由十歲降低為八歲

《民法典》總則第十九條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此項規定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最低年齡由十歲調整為八歲,且在法律中明確純獲利益的行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的,是有效行為。此項規定此前是在司法解釋中進行規定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進行了修改,同時意味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上限進行了修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上限為“不滿八週歲”。

(2)保護胎兒的民事權益

《民法典》總則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擴大了胎兒民事權益的保護範圍,除了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情況也包括在內,且明確此種情況下,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3)改變自然人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的證明檔案

《民法典》總則第十五條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其他方面,總則明確了申請法院認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組織的範圍,該知識點可能考查單選題或多選題。對住所的確定規則進行了明確,該知識點可能考查單選題。

3.法人

《民法典》總則改變了對於法人的分類。總則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捐助法人;特別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特別法人是總則新增加的內容。

《民法典》總則專門為非法人組織規定一章,且明確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4.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撤銷權方面,《民法典》總則將重大誤解撤銷權行使期間縮短為三個月。一般撤銷權的除斥期間還是一年,只有重大誤解的撤銷權除斥期間是三個月。

5.宣告死亡

《民法典》總則第五十一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但規定被宣告死亡者的配偶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婚姻關係不能自行恢復,在法律上賦予配偶選擇是否恢復婚姻關係的權利。

6.監護

《民法總則》在監護部分增加了很多內容,也對一些規定進行了完善,但原則性修改的地方不多,唯一的一處是對監護人的範圍進行了修改,擴大了監護人的範圍。總則增加了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方式,也明確規定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還規定成年人可以事先以書面的形式確定監護人。學弟學妹們要關注新增加的內容,監護內容的增加,有利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保護。

7.其他新增內容

《民法典》總則新增了不少內容,這些內容受到學者和媒體的關注,也進行了廣泛報道,賦予很多象徵意義。但是對於法碩考試而言,有多大的重要性,目前還不得而知,因為教材還未對這些新增知識點進行詳細闡述,直接以法條進行考查的話,更多的可能是考查客觀題。新增加的內容中比較重要的有:民法的基本原則中增加綠色原則,強調對自然資源和環境的保護;民事權利中明確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民事責任中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試圖以此規定來減輕助人者的心理負擔;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何謂“英雄烈士”,還有待細化,而且此項規定是否有違公平原則,法學界也存在爭議。

《民法典》總則我國出臺的第一布民法法典,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法典》總則年我國民法案件的影響必將是有益的、正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