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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移送管轄收費嗎?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2.48W
人民法院移送管轄收費嗎?

一、人民法院移送管轄收費嗎?

移送管轄不需要交訴訟費。原來受理的法院有義務在移送管轄時一併將已交的訴訟費也一併轉交有管轄權的法院,不用重新交納訴訟費。移送管轄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是法院依職權移送管轄的隨意性太大,法院依職權移送管轄中,存在濫用移送管轄制度、互相推諉疑難複雜案件的現象,一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勞動爭議案件、新型別案件等疑難複雜案件,個別法院任意找理由移送,以達到推諉的目的。甚至,個別法院誤導當事人以取得當事人的同意移送案件,經被移送法院法官詢問並釋明法律,案件當事人隨即不同意移送案件。這些都是法院濫用職權的表現。

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的人民法院應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隨案移交接受案件的人民法院。法院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當將已經收取的訴訟費一同移送。如果兩個法院相距較遠,法院採取郵寄的方式移送卷宗,同時移交訴訟費很麻煩,時間很長,法院可以將訴訟費退還給原告,由原告自行向被移送法院交納。

二、移送管轄的種類有什麼?

移送管轄分三類,即民事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移送和行政案件移送。

1、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發現自己有管轄權的,依法立案審理;認為自己沒有管轄權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2、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發現自己有管轄權的,依法立案審理,並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對管轄權有爭議的,兩個法院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兩個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行政案件移送,受移送的法院的處理方式同民事案件移送。

移送管轄的訴訟費不需要另交,依據有關規定,移送管轄由民事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移送和行政案件移送三部分組成。對民事案件移送和刑事案件移送來說,受移送法院發現自己擁有管轄權的,可以依法立案審理此案。而行政案件移送的規定與民事案件移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