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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強姦罪是指什麼樣犯罪

欄目: 人身侵權 / 釋出於: / 人氣:1.55W

一、在我國強姦罪是指什麼樣犯罪

在我國強姦罪是指什麼樣犯罪

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幾乎在所有的國家,強姦行為都屬於犯罪行為,並規定嚴厲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過刑法修正案,規定強姦12歲以下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另根據中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強姦等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

二、中國法定刑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1)、對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姦的處罰:

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姦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強姦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為教唆犯或從犯,依照刑法有關條款論處。 

2)、強姦定罪: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姦淫因智力殘疾或者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以強姦論,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強姦罪的加重情節:

①強姦婦女、姦淫惡劣的;

②強姦婦女、姦淫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④二人以上輪姦的;

⑤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注意:這裡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姦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係,因此強姦致人自殺的屬於酌定情節,而不是這裡的法定加重結果。)

在我國相關的案件審理按照這類案件的實際案情進行處罰。具有公共場合犯罪、實施犯罪多次的、情節惡劣的、兩人以上的犯罪案件,相關的檢察機關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予以嚴懲,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