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然故意毀壞財物怎麼懲罰?
公然故意毀壞財物將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罰金來進行處罰的。《刑法》275條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公然毀壞的認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多次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其他嚴重情節的,將會被以《刑法》275條追究刑事責任。量刑原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是多少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因此,對於故意毀壞財物罪規定了“最低門檻”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並未對“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作出統一的明確規定。各地地方法院、檢察院作出了一些相應的規定。
“數額較大”,是指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毀壞重要財物或者物品的;
(2)動機和手段惡劣的;
(3)毀壞財物後嫁禍於人的。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毀壞公私財物的;
(2)給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存在著公然的故意毀壞他人的財產並且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的話,那麼在量刑幅度這個方面的話,將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一定的懲罰,這是屬於基本的量刑的原則,還有就是如果達到數額較大的將會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進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