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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譽權的法律特徵表現是怎樣的

欄目: 名譽毀謗 / 釋出於: / 人氣:3.2W

一、法人名譽權的法律特徵表現是怎樣的

法人名譽權的法律特徵表現是怎樣的

(1)內容以經營形象為主。法人名譽權的內容直接與法人的經濟活動和生產經營成果相聯,是伴隨企業經營過程中通過自身的能動作用而塑造出的社會形象,即對法人生產經營能力、生產水平、資產狀況、產品聲譽、商業信用、成果貢獻等因素的綜合社會評價。

(2)與財產利益緊密相聯。法人名譽一旦遭受損害,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收入,導致產品滯銷、交易關係中斷,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3)法人名譽權被侵害的方式以虛假宣傳為主。法人名譽損害方式主要是虛假宣傳或商業詆譭行為。通常是採用捏造、散佈虛假事實以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商品名聲或在報紙、電臺等大眾媒介上進行虛假不實或評論失當而損害企業名譽權。

(4)法人名譽損害後果不存在精神痛苦。法人名譽損害的後果是造成法人社會評價降低,但不可能使法人自身產生精神痛苦,不同於公民名譽的損害是常常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心靈創傷。

二、名譽權的侵權表現有哪些

(一)、名譽權的侵權表現: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籌劃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名譽權的侵權表現: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

《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名譽權的侵權表現: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名譽權是每個人都有的,跟什麼性別啊,金錢啊地位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一般個人名譽權侵權的處理方式就是停止侵權,不會有金錢上的賠償,但是如果企業名譽權受損,可以根據企業具體的實際損失額,要求對方進行金錢上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