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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兒童罪怎樣定罪?

欄目: 婦幼權益 / 釋出於: / 人氣:2.35W

虐待兒童罪怎樣定罪?

虐待兒童罪怎樣定罪?

1、學校、幼兒園老師虐待兒童的情況。

定罪:因《未成年保護法》、《刑法》等對非家庭成員虐待兒童,沒有明確規定,大多是引導性條款,在此情況下,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一般以尋釁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父母或家庭成員虐待兒童的情況。

定罪:家庭成員的虐待,定虐待罪。

量刑: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虐待兒童不光是身體上的虐待還有精神上的虐待,現在還新增加了一個性虐待,因為現在這樣的例項實在是太多了。虐待兒童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罪行重的,處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