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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發票的處理

欄目: 偷稅漏稅 / 釋出於: / 人氣:1.85W
虛開發票的處理
律師解析:現行《發票管理辦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關司法解釋等,均將虛開(非法代開)發票、特別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可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作為懲處的物件。
具體處理為:
1.沒收違法所得。
2.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虛開發票處罰管理辦法》二十二條
第二款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