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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會被判無期嗎?

欄目: 偷稅漏稅 / 釋出於: / 人氣:1.96W

一、偷稅漏稅會被判無期嗎

偷稅漏稅會被判無期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刑法》規定,犯偷稅罪,偷稅數額佔應繳稅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並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佔應繳稅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稅罪處罰。

二、偷稅漏稅有哪些刑事責任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三、偷稅罪漏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稅數額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偷稅金額到達了百分之三十,此時還要處以十萬元的罰金。對於已經發現的偷稅漏稅行為,此時不僅要繳納罰金還要補齊所有的稅款和繳納相應的滯納金。但是,如果有刑事責任還要進行追責。而立案標準則是一旦發生偷稅行為都可以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