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自然人偷稅漏稅受到什麼處罰?

欄目: 偷稅漏稅 / 釋出於: / 人氣:2.22W

一、自然人偷稅漏稅受到什麼處罰?

自然人偷稅漏稅受到什麼處罰?

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什麼情況屬於偷稅漏稅

1.以“預收賬款”方式銷售貨物,產品(商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賬,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

在實際操作中, 正確的做法是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實現時,按實現的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

2.原材料轉讓、磨賬(企業間在產品購銷業務中不通過貨幣資金流動而是通過協議使得各自的應收、應付賬款相互抵消)不記“其它業務收入”,或者直接磨掉“應付賬款”,不計提“銷項稅額”。

3.價外收入不記銷售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

如:託收承付違約金,大部分企業收到違約金後,增加銀行存款衝減財務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詳細規定了價外費用的內容。凡是價外費用,無論納稅人的會計制度如何計算,均應併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4.返利銷售。

返利銷售是廠家為佔領市場,對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並按時付完貨款,廠家按一定比例返還現金,二是返還實物、產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這些現金、實物後,現金不入賬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賬外經營。

5.視同銷售不記收入。

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記提銷項稅額。

6.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會計準則,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應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同時進項稅額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7.公司資產、股東資產混同。

實踐中,存在著大量股東資產與企業資產混同的現象,例如股東個人賬戶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賬戶與股東賬戶互相交易等。當出現財產混同,公司的財產有可能被隱匿或轉移或被股東個人私吞。

8.流動資產損失。

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涉及增值稅部分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中資產評估減值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2〕1103號)規定:“……對於企業由於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中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9.報銷不屬於自己單位的費用。

10.盤盈的固定資產不作損益處理。

在正常的經濟交易中,行為人進行返利銷售、各種資產混亂等方式偷稅漏稅的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稅收時國家經濟收入的重要部分,偷稅漏稅嚴重違法國家收稅規定,也是身為納稅人未履行納稅義務的表現,維護違法行為,理應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