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