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
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的不能駕駛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
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